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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季花静静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(tíngtíngyùlì)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(qīngsù)着夏意盎然的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(jiāngsūshěng)徐州市某小区见到的景象。
站在小区门口的王素芳拿出(náchū)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的照片,她滑动着手指让记者看(kàn)那些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(shì)杂草丛生,萧条冷落。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。看着手机(shǒujī)里的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对记者(jìzhě)说,她很欣慰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(fǒuzé),真不敢往下想……
时间追溯到2021年(nián)10月,在(zài)一片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建设公司作为总包单位,负责承建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(xiàngmù)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(zhòngyào)区域,建设之初,就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接下来的日子里(lǐ),塔吊林立,项目有序推进,3幢花园别墅、8幢高层住宅(gāocéngzhùzhái)的主体渐次矗立。如果一切正常,这本是一次普通合作。
然而(ránér)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,脚手架上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(yìlùnfēnfēn)。
在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(gōngsī)收到了房地产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,让(ràng)这起合作顿生波澜。
“你方擅自停工,延误(yánwù)工期的行为已(yǐ)严重违反合同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详细列举了(le)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(guǎnlǐ)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不满。
法庭之上,建设公司(gōngsī)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(gōngqī)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多项(duōxiàng)违约行为所致。”
与此同时,建设(jiànshè)公司还提出(tíchū)7项反诉请求,第一项同样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在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(zhōng)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(tíng)窝工损失赔偿等争议,亦(yì)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面对厚厚的卷宗(juànzōng)和(hé)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愈发(yùfā)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(qiāndìng)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(jiànshè)公司反诉主张的工程造价。
在法官会议上讨论案件时(shí)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(shuāngfāng)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合同(hétóng)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施工停滞、交付期限迫近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(shòusǔn)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的矛盾(máodùn)和对立关系(guānxì),避免工程持续烂尾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翻看讨论记录,记者强烈(qiángliè)地感到,对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如果(rúguǒ)找不到突围的方法,法官就会被案件拖住,当事人(dāngshìrén)就会被案件捆住,当事人或是利益相关方就可能因此被压垮。
是依照传统审判思路审下去(xiàqù),还是(háishì)“快刀斩乱麻”,尽快找到突围之道?王素芳开始思索。
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临近,小区仍然是(shì)停工状态,满目狼藉。王素芳多次到(dào)工地现场,见法官(fǎguān)来了,购房者如同见到救星一般,听到购房者的叹气和抱怨,王素芳心里(xīnlǐ)很不是滋味,每次都要拍下几张照片,那是让她心急如焚的照片,也是督促(dūcù)她必须尽快突出重围、加速办案的照片。
按捺不住焦急的(de)心情,一些购房者开始组建“维权(wéiquán)群”,王素芳进入了群里。小区项目是否已经烂尾?还要(háiyào)烂尾多少时间?怎样才能不让我们的血汗钱打水漂?我们要维权……一时间,“维权群”里群情激愤,还有(háiyǒu)人开始在网络上发声。
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。随着越来越多网络声音出现,由该项目引起的对(duì)当地营商环境的担忧,也成为合议庭需要重视(zhòngshì)的问题。
突围迫在眉睫(pòzàiméijié)。如何突围?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(tánqǐ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(qízhōng)一部分事实已经(yǐjīng)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审判(shěnpàn)实践中用得不多,差不多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(zhǔyào)原因在于被告方大多(dàduō)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法官也担心(dānxīn)判决后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造成被动。
王素芳对记者(jìzhě)(jìzhě)说:“每当看到手机里的(de)照片,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如按照一般节奏审理(shěnlǐ),对法官而言,无疑是四平八稳(sìpíngbāwěn),可对购房者来说,那可能会是漫长的等待和(hé)煎熬。我常想,假如是我买了那房子,那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。”王素芳接下来的话,让(ràng)记者感到充满诗意,更有担当。她说,法律不是让时光倒流,而是给未来开路。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,就要积极引用,让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出它的价值和效能。
在梳理案件细节时(shí),王素芳注意到双方对“合同解除”均无异议,是各自真实(zhēnshí)意思表示。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“先解除合同、施工方退场、项目尽快复工、有(yǒu)账慢慢算”的(de)先行判决策略,来化解这一合同僵局呢?在又一次合议时,王素芳说出了自己的突围之道,合议庭有的人(rén)表示赞同,有的人说出了顾虑。
王素芳觉得顾虑可以研究,但一定不能被顾虑束缚了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的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到现场(xiànchǎng)勘验(kānyàn),对已完成施工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核对(héduì),还分门别类制作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和施工方(shīgōngfāng)撤场(chèchǎng)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(quèrèn)明细单(míngxìdān),对于有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。王素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(guǒ)着尘土,让(ràng)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在阳光下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(xīn)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不会答应;建设(jiànshè)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损失。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(gōngdì)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。房地产公司和建设公司负责人均(jūn)表示同意(biǎoshìtóngyì)王素芳提出的判决思路。
“先行判决”后(hòu)的春天
先行判决前的相关工作完成后,2024年(nián)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(shīgōng)合同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(jiésuàn)和清理等问题,在本案先行判决之后继续(jìxù)审理。
“合同(hétóng)一解除(jiěchú),新确定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立即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延期交房违约金越积越多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(hěn)是激动。
“停窝工对于我们来讲(láijiǎng),也(yě)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合同解除了,我们也可以安心开拓其他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工地重新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(fángwū)尽快交付。千余名购房者也在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(jiā)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提议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(yìsī)是共同维护美好(měihǎo)家园,有人表示(biǎoshì)赞同。记者笑着(zhe)问王素芳,能否把(bǎ)自己拉入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购物之类的信息。
短短数月后,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完毕(wánbì)。2025年初案涉(ànshè)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购房业主(yèzhǔ)已进行装修、入住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展开。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盘活两企、惠及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(duì)合同解除后果(hòuguǒ)及双方其余(qíyú)本反诉请求,仍将由合议庭继续审理,目前正对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。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(zhījiān)的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(bìmiǎn)了因全案审理周期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在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统一的典型案例。”徐州市人大代表、中国矿业大学(zhōngguókuàngyèdàxué)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总工办主任(zhǔrèn)孙建华如此点赞(diǎnzàn)。
在(zài)徐州中(zhōng)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时间,徐州法院已在34件(jiàn)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标的额5.77亿元(yìyuán)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程序缩短60%以上。
徐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(jìzhě),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(fànwéi)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(huánjìng)。在此基础上(shàng)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效能(xiàonéng),展现司法担当。
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(gōngchéngshīgōng)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具有标的额大、专业性强(qiáng)、争议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特点,且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(shěnlǐ)周期(zhōuqī)相对(xiāngduì)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制度,聚焦“矛盾(máodùn)症结”,巧用(qiǎoyòng)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(lǚxíng)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化解。
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1版
记者(jìzhě):郑卫平 | 通讯员:褚红艳
见习编辑:孙林林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fyxw@rmfyb.cn



月季花静静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(tíngtíngyùlì)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(qīngsù)着夏意盎然的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(jiāngsūshěng)徐州市某小区见到的景象。
站在小区门口的王素芳拿出(náchū)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的照片,她滑动着手指让记者看(kàn)那些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(shì)杂草丛生,萧条冷落。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。看着手机(shǒujī)里的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对记者(jìzhě)说,她很欣慰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(fǒuzé),真不敢往下想……
时间追溯到2021年(nián)10月,在(zài)一片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建设公司作为总包单位,负责承建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(xiàngmù)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(zhòngyào)区域,建设之初,就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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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(ránér)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,脚手架上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(yìlùnfēnfēn)。
在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(gōngsī)收到了房地产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,让(ràng)这起合作顿生波澜。
“你方擅自停工,延误(yánwù)工期的行为已(yǐ)严重违反合同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详细列举了(le)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(guǎnlǐ)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不满。
法庭之上,建设公司(gōngsī)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(gōngqī)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多项(duōxiàng)违约行为所致。”
与此同时,建设(jiànshè)公司还提出(tíchū)7项反诉请求,第一项同样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在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(zhōng)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(tíng)窝工损失赔偿等争议,亦(yì)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面对厚厚的卷宗(juànzōng)和(hé)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愈发(yùfā)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(qiāndìng)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(jiànshè)公司反诉主张的工程造价。
在法官会议上讨论案件时(shí)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(shuāngfāng)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合同(hétóng)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施工停滞、交付期限迫近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(shòusǔn)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的矛盾(máodùn)和对立关系(guānxì),避免工程持续烂尾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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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围迫在眉睫(pòzàiméijié)。如何突围?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(tánqǐ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(qízhōng)一部分事实已经(yǐjīng)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审判(shěnpàn)实践中用得不多,差不多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(zhǔyào)原因在于被告方大多(dàduō)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法官也担心(dānxīn)判决后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造成被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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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素芳觉得顾虑可以研究,但一定不能被顾虑束缚了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的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到现场(xiànchǎng)勘验(kānyàn),对已完成施工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核对(héduì),还分门别类制作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和施工方(shīgōngfāng)撤场(chèchǎng)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(quèrèn)明细单(míngxìdān),对于有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。王素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(guǒ)着尘土,让(ràng)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在阳光下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(xīn)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不会答应;建设(jiànshè)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损失。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(gōngdì)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。房地产公司和建设公司负责人均(jūn)表示同意(biǎoshìtóngyì)王素芳提出的判决思路。
“先行判决”后(hòu)的春天
先行判决前的相关工作完成后,2024年(nián)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(shīgōng)合同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(jiésuàn)和清理等问题,在本案先行判决之后继续(jìxù)审理。
“合同(hétóng)一解除(jiěchú),新确定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立即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延期交房违约金越积越多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(hěn)是激动。
“停窝工对于我们来讲(láijiǎng),也(yě)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合同解除了,我们也可以安心开拓其他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工地重新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(fángwū)尽快交付。千余名购房者也在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(jiā)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提议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(yìsī)是共同维护美好(měihǎo)家园,有人表示(biǎoshì)赞同。记者笑着(zhe)问王素芳,能否把(bǎ)自己拉入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购物之类的信息。
短短数月后,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完毕(wánbì)。2025年初案涉(ànshè)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购房业主(yèzhǔ)已进行装修、入住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展开。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盘活两企、惠及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(duì)合同解除后果(hòuguǒ)及双方其余(qíyú)本反诉请求,仍将由合议庭继续审理,目前正对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。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(zhījiān)的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(bìmiǎn)了因全案审理周期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在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统一的典型案例。”徐州市人大代表、中国矿业大学(zhōngguókuàngyèdàxué)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总工办主任(zhǔrèn)孙建华如此点赞(diǎnzàn)。
在(zài)徐州中(zhōng)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时间,徐州法院已在34件(jiàn)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标的额5.77亿元(yìyuán)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程序缩短60%以上。
徐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(jìzhě),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(fànwéi)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(huánjìng)。在此基础上(shàng)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效能(xiàonéng),展现司法担当。
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(gōngchéngshīgōng)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具有标的额大、专业性强(qiáng)、争议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特点,且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(shěnlǐ)周期(zhōuqī)相对(xiāngduì)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制度,聚焦“矛盾(máodùn)症结”,巧用(qiǎoyòng)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(lǚxíng)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化解。
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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