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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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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(lāmiàn)产业(chǎnyè)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填补青海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空白 6月12日,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(lāmiàn)产业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在省会(shěnghuì)西宁举行,《条例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。此举不仅从法律层面规范拉面生产经营活动、构建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拉面产业体系,推动化隆拉面从“数量扩张(kuòzhāng)”向“质量提升”转变(zhuǎnbiàn)、从“单打独斗(dāndǎdúdòu)”向“集群发展”跨越等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,还(hái)有效填补了青海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空白。 《条例》共三十条,全面总结了化隆县推进拉面产业发展中的创新举措与(yǔ)(yǔ)成功经验,提出诸多贴合化隆实际(shíjì)、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。同时,对产业链品牌建设、商标注册管理、品牌维权及专利保护(bǎohù)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(guīdìng),鼓励经营主体使用自有商标并申请使用“青海拉面”区域(qūyù)公用品牌及标识,支持发展连锁经营;从地方建设、数字建设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促进(cùjìn)措施,明确推进拉面产业园、特色小镇、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,加强(jiāqiáng)人才培养,支持拉面产业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、产业融合发展、举办相关活动、拓展国际(guójì)市场,还规定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源,探索跨区域对口合作新路径。 自2021年起,化隆县人大常委会就动议推动化隆拉面(lāmiàn)产业立法。《条例》的(de)立法实施是化隆县在不突破(tūpò)自治县立法权限前提(qiántí)下,积极开展产业促进类立法的实践成果,也是化隆县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又一次全新探索。 近年来,青海省高度重视拉面(lāmiàn)产业发展,相继出台《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海东市推动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(xíngdòng)方案(2019-2021)》等指导性文件,助推拉面产业优化升级。截至目前(mùqián),化隆籍拉面从业人员经营的2万余家拉面门店遍布全国337个城市和日本(rìběn)、泰国、美国等16个国家,从业人员达(dá)11.3万人,年营业额达135亿元。 来源(láiyuán):青海日报 作者:陈俊 编辑:谢青玉 责编(zébiān):鲁东 监制:马振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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